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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老故事宗教篇关帝庙与花子哭街

发布时间:2023/5/17 17:00:22

关帝庙与花子哭街

公元年2月5日上午,辽宁省康平县。

1月份调任康平县县长的张维周正在县政府办公,手下急匆匆地走了进来,告诉他街里出大事了。张维周走出县政府一看,只见县政府前的康平主街上,平常聚集在县城关帝庙的乞丐们手里敲打着破碗,沿着大街,自南向北,一路哭号着向县政府走来。“花子哭街”——在旧社会这是乞丐遇到天大的委屈无处伸冤时才会出现的事,处理不好的话,会激起民怨、影响政声的。张维周清楚地记得,关帝庙道士和乞丐头与卖柴草农民纠纷一事他于1月23日已经作了处理,是什么原因激起了乞丐们这么大的反响。张维周不知道,这是有人针对刚到康平任上的他专门设的局,从1月23日的处理结果看,他已然落入了这个局中……

那么,这些乞丐们为什么要唱这一出“花子哭街”呢?

关帝庙

在百年前的康平县城城南隅,有一座道观,叫做“清华观”。由于盛行于大江南北的关帝信仰,这座道观里供奉的不是“三清”而是关羽,也就是当时俗称的“关老爷”,因此人们就把这座道观叫做关帝庙,清华观的名字反而知道的人越来越少了。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关帝庙只余两只石狮,立于县城主街去往康平县一中的文化路路旁。

关帝庙是目前能够查到有文字记载的康平县街内最古老的公共建筑,立于光绪八年四月的《康平关帝庙碑》记载:

出示晓谕事,照得康家屯西南隅建有关帝庙一座,名曰清华观。道光十五年间,民人马明升施舍本屯街地一段作为香火之资……

这一段记载说明,在清道光十五年以前,关帝庙就已经存在了。

文化路北侧原关帝庙的一对石狮

据《清季蒙古实录》记载,道光二年(年)又谕内阁:

盛京、法库边外,科尔沁达尔罕王、宾图王二旗界内,向有蒙古招流民耕种地亩,并开设铺店生理……现在民人已有二百余户,垦成熟地已有二千余垧,若按名拘解审办,未免多滋纷扰,即一概驱逐,亦恐流离失所。著照该将军所请……挖立地界封堆,毋任再有侵越,并造具民户花名细册,就近责成昌图通判编立甲社,随时稽查管理。

根据这一史料,道光二年的康平地区可谓人烟稀少,柳条边外,现今康平全部、法库北部、彰武县东部、双辽市南部大约多平方公里的一大片区域内,常住的民人(流入的汉民)仅二百余户,开垦的成熟耕地仅3万亩,但已经允许私自流入的民户在此开垦耕种,并归昌图府管辖。这段时间内,人们是不可能有经济能力去建关帝庙的。

这一情况一直持续到道光八年。

《调查科尔沁左翼后旗报告书》中记载:

又于道光八年开放康平一带荒地,设双益地局,附属于昌图府西街庆城地局,经征地亩.5亩。由于其地多低洼沙碱,故征租亦较昌图、八面城地租为少,每顷(10市亩)征东钱三十吊零五百文,收小租东钱二吊,岁收大租东钱九万八千八百六十七吊九百六十二文二毫零五忽。以每两十二吊作价,约合银八千二百三十八两九钱零,小租钱六千四百八十三吊一百五十一文八毫,承种佃户七千五百六十四户。

此次招垦,是明清以来康平发展的一个高峰期,耕地一下增加30多万亩,人口比6年前一下增长了近百倍,为后来设立康平县打下了基础。

人们在解决了衣食问题后,就会考虑信仰问题,所以清华观应该建于道光八年到道光十五年之间。年10月康平县上报到辽宁省民政厅的《寺庙登记表》上也载明清华观建于道光十五年,这应该是最直接的证据(JC-01--档案号)。

关帝庙碑(现立于康平博物馆碑林)

康平关帝庙碑同时记载,道光十五年,住在“本屯街”的汉族人马明升把位于关帝庙附近的一段地作为香火之资捐给了庙上,庙里的道人把马明升捐助的这一段地分段出租给商人做买卖,收的租子作为庙上日常开支。这段地:靠东边南北袤长四十七弓,西边南北袤长四十二弓,靠北边东西广宽十四弓,南边东西广宽三十弓。清时的一弓等于五市尺,合1.65米,这样算来,在关帝庙的南部就形成了一个总面积达4亩的小广场(含广场两边的商铺)。关帝庙建成后,前面的广场就开始汇集三教九流,日渐繁盛。光绪七年二月,由于人口激增,清政府划科左前旗东部、科左后旗南部和科左中旗的部分地区成立了康平县,康家屯成为县衙所在地,关帝庙前的广场也随之成为全县的商业文化中心之一。由于庙前广场出租摊位,庙上的道士和一位不知何地的喇嘛打了一场官司。当时首任康平县长刘某在判结词中明文规定:尔等如愿在该庙地基内设立货摊者,每地一丈每□出租市钱壹吊交庙祝收账为香火之需,倘有地棍之土豪从中阻挠生事,许无论何项人等来县呈控以凭拘押,各宜遵照□□□□。由此可知,年前的关帝庙广场周围地段就已经是商家的必争之地了。

随着清朝康平县政府的建立,经“公众公议”,在关帝庙前广场的柴市上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每辆到县城里来卖柴草的车,必须给花子头、庙里的道士和县里打官更的各一捆,发展到后来,花子头、道士和打官更的只要看到来卖柴草的,不管卖柴草人愿意不愿意,直接上去就拽,让卖柴草人很不满。有清一代,这已经成了惯例。进入民国后,人们的思想渐渐发生变化,一些人对这一规矩发出了质疑:我们凭什么就白给他们三捆柴草?这样,因为该不该白给柴草一事经常引发纠纷。

花子哭街

年11月27日,东张库窝堡屯的两个农户曹国英、董林有因为卖柴草事向县政府递交了诉状(JC-01--号档案):

为柴草市征收时常口角请查核指示以便遵照事

窃民等前拉涝地秫稭赴县街柴草市售卖,被清华观孤贫头、打官更人、道士各要秫稭一捆。民等闻去岁魏春礼呈档官柴一例取消,达是不给。清华观道人言不给官柴莫在此处停车,遂行赶出。民等稍迟误,道人持鞭殴打,民等只得含愤而去。查清华观等处征收柴草是否法律所定,民本乡愚,不知其详,虽系细事,倘漫无规定,不免因此生出别情,致小民无所措手,是以来县恳请指示。果应有官柴,民即照章遵办,设不应出此官柴,请晓喻禁止,庶免口角冲突,则人民受赐多矣。区区下情,用敢据实呈请。

伏乞县长大人鉴核指示,俾得遵照则戴德无尽矣!

具呈人:曹国英年五十岁住址东张库窝堡屯住户业农

董林有年四十六岁住址同上业农

在这一份呈文上,有时任县文子铎的批示:

呈悉。官柴为前清一种陋规,久已悬为历禁。该清华观等公然在市征收,着不准给,并候(以下粘连不清,不可分辨)。

如呈文内容属实,看当时清华观道士的行为无疑土匪一样,一言不合就拿鞭子打人,这还像是清静无为的出家人吗?文子铎看到曹国英和董林有的诉状后,在没有进行详细调查的情况下,作了“着不准给”的批示,为后续的一系列事埋下了隐患。

年12月15日,赵家卜屯的崔均、陈宝恒两人就上述事也向县政府递交了一份诉状(JC-01--号档案):

呈为柴草市逼要柴草屡次口角请查核指示以便遵照事

窃民等前几日拉秫稭一车来县售卖,有清华观乞丐头、打官更夫各要秫稭一捆。民等闻去冬魏纯礼在省呈请官柴一律取消,迟延不给。清华观道人言柴草市地点系余等所有仅,若不给官柴不许在此地停车。民等稍迟延,道人挥拳即打。民等只得忍愤而去。查清华观之地点乃系康平公地,柴草亦各县所有,并无官柴等情形,为何独咱康平清华观有逼要柴草一说。是否法律所定?民等无所措手足,是以来县请示。如果有官柴,去冬不应取消,如无官柴,当晓喻禁止,以免口角冲突,则人民受恩多矣!

伏乞指示,俾便遵照!

谨呈县长文

具呈人及连署人

崔均三十三赵家卜农

陈宝恒二十五仝仝

在这份档案上,有一张“保条”,“保条”是当时打官司人都要出具的一道手续,以保证随时听候问讯,且要有保人,保人还要承担送信等义务。

崔均与清华观乞头逼要柴草一案

今保得崔均,堂讯不误,并代收送达文件及担负应纳一切费用,所具保条是实。

谨呈康平县政府公鉴

被保人:崔均陈宝恒

保人住所:东升客栈

中华民国十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由于这份档案部分粘连,已经不能看到文子铎县长的批示,但从上一份档案的批示和后来事情发展看,他仍然是批示“着不准给”。当时的文县长是确实想革除“前清陋规”呢,还是有什么别的想法,现在已经无从可考了,但在拒付柴草这件事上,他根本不知道是背后有人故意策划的,而且还是有明显个人目的的。正是他这种不深入实际调查的工作作风,使他在任康平县长时,民间发生了许多纷争。

由于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整个事件的策划者于年12月24日,又鼓动双山子屯李自有和张库窝堡屯董林有向县政府递交了一份诉状(JC-01--号档案):

呈为柴草市征收柴草动辄打骂请鉴核指示应否征收以慰群而便遵行事

窃因县街柴草市每遇卖柴草各车,有清华观孤贫头、打官更人各要柴草一捆,乡民稍行迟误,往往打骂交加,冤苦情形无处伸诉。似此区区细事,我县长公事匆忙,不暇及此,惟念我县长下车以来,无不以兴利除害、爱民如子为心□,非法律规定者必锄而去之,万不忍非法征收□□□□□,清华观等处与民何益,遽责令□民等尽此义务等等,愚民实不解其义。□敢不揣冒昧,公举代表据情呈恳鉴核,应否征收柴草,晓喻周知,以便遵行,而免动遭打骂,□万姓共载慈鸿万代矣。

谨呈县长文

具呈人及连署人

李自有三十三双山子屯农

董林有四十六张库窝堡仝

十九年十二月廿四日

这份档案同样也有一张相类似的“保条”,保人依然是“东升客栈”。

这份档案因粘连原因同样没法看到文子铎的批示,但从事件发展的形势看,后来纠纷越闹越大,文县长肯定是没改变自己的主意,但他已经无权受理此案了——年1月,文子铎因涉“任用私人”“贪污烟赌款”离任康平县长职务,张维周调任康平县任县长。

张维周刚到康平任上不久,1月23日就接到了一份诉状。是九区双山子屯农民李自有和三区赵家卜屯农民崔均联名递交的一份诉状(JC-01--号档案):

呈为逼要柴草每多口角恳请查核指示应否给与以免生事而便遵照事

窃民等居住洼地,水灾甚重,往往变卖柴草以资生活,乃县街清华观花子头、打官更人征要柴草,一时延误,动多口角,轻则挨骂,重则被打。乡民虽不敢分辨,问心亦觉难堪。访闻双山子等村,曾经前任文县长迭次呈请二月有余,均未蒙批示,不知该县长据何理由,如此迟延。民等不胜焦燥,何敢冒昧再渎。惟有权利,必有义务。清华观等处民等毫无权利,似无义务之可言。查清华观花子头、打官更人乃各县皆有,并无逼要柴税之说,惟有康平独要柴,实属刁恶成风,若不设法锄去,倘乡民无知,激成事端,将奈之何。民等左右思维,百无一计,只得公推代表奔案,呈恳伏乞鉴核批应否给与,以便遵照而免生事则万家戴德矣!

谨呈康平县县长钧鉴

具呈人:李自有职业农业现住所居九区后双山子

崔均职业农业现住所居三区赵家卜

中华民国二十年一月二十三日

在这份档案上,有张维周县长的亲笔批示:

呈悉。索取官柴为前清一种陋规,久已悬为厉禁。该清华观等公然在市征收,殊属非是,着不准给。但有念其孤贫而愿给与者不在此限。民等亦不得无故阻挠,断其生路,仰即知照。

此批

廿八日拟

李自有和崔均两人诉状的内容,可以说有理有据,但仔细一读,还是可以看出这两个人并没有全部说实话。一是以上几份诉状似出自一人之手,并不是几个村的村民都想告状;二是诉状中说“曾经前任文县长迭次呈请二月有余,均未蒙批示”,明显是在撒谎。年11月27日,董林有就此事伸诉后,文子铎当即批示“着不准给”,档案上明确标有“速发”字样,绝不是没有批示。

张维周由于不熟悉情况,依前例仍批示“着不准给”,但后面明确说明了“但有念其孤贫而愿给与者不在此限。民等亦不得无故阻挠,断其生路,仰即知照。”这就考虑得比较周全了,由此可以看出张维周的从政经验是比较丰富的,而后续发生的事恰恰证明了张维周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

据后来发生的情况得知,这一事件背后的策划者在得到了新任县长的批示后,组织一些人,在柴草市上兴风作浪,即使不去卖柴草,也阻止其他卖柴草的人往出舍柴草,彻底断绝了“孤贫者”的生路。于是,乞丐头子肖永福组织县里的乞丐“大起街哭”,在康平县城上上演了“花子哭街”这一幕。

作者:康平县辽金文化研究会副主席。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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